問題編號:[192074]
問題標題:有償測試出口的貨物是否可以以“暫時進出貨物”申報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有貨物要發往歐洲做測試,但是國外現在要問我司收取測試費,對于這種有償測試的貨物是否可以以“暫時進出貨物”方式申報呢。復進口時,對于測試費用是和貨物分單申報,還是報在一張報關單上;測試費用是根據貨物的稅率征稅,還是根據非貿易性貨物征10%的手續費呢。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簡要回答:你公司的行為是貿易行為,一切按照貨物方式向海關申報。你所說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57號)的管理范圍,請按照可按照“暫時進出貨物”方式申報進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