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8361]
問題標題:關于從日本運回書刊的保稅的問題
問題內容:我從日本購入書刊,因為數量較多,大部分是自己看的,該怎么納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報關員考試答:您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1號)規定: 1.個人免稅限量為: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冊(份)以下;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盤以下;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成套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2.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個人攜帶、郵寄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進境,每人每次超過50冊(份)的;個人攜帶、郵寄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進境,每人每次超過100盤的;個人攜帶、郵寄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進境,每人每次超過10套的;個人攜帶、郵寄成套發行的音像制品進境,每人每次超過10套的。 3.免稅限量與按貨物申報限量之間的,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規定計征進口物品稅,書籍稅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