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4577]
問題標題:從加拿大郵寄美元連體鈔
問題內容:我有家人在加拿大要郵寄以下物品:美元連體鈔,1美元8張連在一起(未被切割裁剪),不能流通使用,面值每張8美元,家人是在不同的收藏者手中購買的,平均價每張8.5美元,共100張,做收藏用途使用。想用國際快件郵寄給我,有以下問題:做為收藏品是否可以郵寄回中國,有哪些相關規定?如可以郵寄,(1)在加發件時填寫各種單據只需填寫單價面值8美元,還是實際面值8.5美元?(2)國內收件時會發生哪些費用,怎樣計算?(3)由于是從個人手中購買,無發票是否可以?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報關員考試網答:您好,根據海關相關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超出的,僅征超出部分。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郵遞物品申報時,應以實際成交價格向海關申報。如無發票,應向海關提供足以證明物品成交價格的其他證明。海關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對進境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適用稅率。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