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050]
問題標題:回國探親按居民免稅額5000嗎?
問題內容:我是在美國定居不久的的中國公民,計劃不久回國探親幾個月,我需要帶自用的電腦和相機(相機是以前從國內帶來美國的),探親后我仍然要返回美國,并且將自用的電腦和相機也帶回到美國。象我這種情況,電腦和相機要征稅嗎?而且回國我是按5000元人民幣還是按2000元人民幣免稅。謝謝,急切的盼望回復。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居民” 指出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內其通常定居地者?!胺蔷用瘛?指進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根據54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對于旅客隨身攜帶進(出)境,并復帶出(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海關并不征稅,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請在進(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出(進)境時憑原進(出)境申報單予以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