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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關:能攜帶抗精神病藥物阿立派唑片出境嗎[131805]
問題編號:[131805]
問題標題:能攜帶抗精神病藥物阿立派唑片出境嗎
問題內容:我因為睡眠問題,需要長期服用抗精神病藥物阿立派唑片,現在要到美國留學,需要攜帶一定量的阿立派唑片出境,該藥屬于抗精神病類藥物,不屬于一類和二類精神病藥物,請問可以攜帶該藥出境嗎?如果可以,請問可以攜帶多少的藥量出境?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Erinlee: 您好!根據現行規定,旅客因治療疾病需要,可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本人身份證明,攜帶單張處方最大用量以內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第二類比照第一類藥品監管;其他藥品,海關根據自用、合理數量的原則放行。以上意見僅供您參考,請以業務現場的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