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1045]
問題標題:關于到香港買iPhone4..
問題內容:圣誕節過后.想到香港買一臺iPhone4自己用..但是看新聞看到如果查到身上帶有ipad.之類產品.要交1000塊完稅.看后都不敢買了,想問一下iPhone和ipad交的稅一樣嗎?iPhone跟ipad一樣交1000塊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
答:你好!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Iphone屬于手機,Ipad歸類于筆記本電腦,均屬于20種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攜帶入境并擬留在境內使用應繳納稅款。對需要征收進口稅的個人行李物品,海關按照《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進境物品歸類表》、《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對有關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應適用的稅率,稅款計算公式為: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完稅價格表中列入了大部分常見物品,實行統一的完稅價格。對在完稅價格表中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征稅時,海關必須按照列明的完稅價格和稅率計征稅款。如所列物品的完稅價格與應當征稅的物品實際價格相差達到3倍(或1/3) 及以上時,海關可另行估價或按物品實際價格計征稅款。手機的完稅價格是1500元人民幣,稅率是10%;Ipad的完稅價格是5000元人民幣,稅率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