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521]
問題標題:關于個人用物品被征稅的說法
問題內容:本人于韓國購買一個吸塵器給國內親友發去。單號是EM078784283KR,在南京海關被收取了100元的費用。我想知道這是為什么? 我一共花了1040元,運費一共160元。產品價值在880元。有購物憑證,不是說個人郵寄物品在1000元以下免征稅嗎? 還收了我100元的稅費呢?真的讓人很惱火,請海關給出說法,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請查看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了解有關個人郵寄物品進出境的規定,您理解的“個人郵寄物品在1000元以下免征稅”有誤,同時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規定,家用吸塵器的稅率為20%,完稅價格以海關業務現場審核為準。如您仍有疑義,也可致電南京海關業務咨詢電話:12360,省內直接撥打,省外撥打前加025,詳細說明具體情況,以便給予針對性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