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4256]
問題標題:攜帶奶粉入境必須申報交稅?
問題內容:你好!關于攜帶奶粉入境交稅的問題,目前網上有兩種不同的解答。一種是:在合理自用前提下,根據旅客攜帶的全部行李情況確定是否交稅;另一種是:即使是合理自用,因奶粉屬于國家規定的20種應稅商品之一,所以攜帶奶粉必須申報交稅。請問,哪種答案是正確的?據說必須交稅的依據是“海關總署2004年第7號公告”,是以公告中的“以任何貿易方式進口,一律停止減免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睘橐罁??請問“攜帶自用”是否屬于貿易方式?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海關總署對不予免稅20種商品中餐料的監管作了特殊規定:20種商品中的餐料(包括飲料、酒等)主要是指通過貨運渠道進口的,對各類旅客隨身攜帶進境的上述物品仍應按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的有關規定驗放,即在合理自用前提下,根據旅客攜帶的全部行李情況確定是否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