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和概要 貿易信貸對中小企業發展(尤其是小企業發展)的促進往往被忽視。實際上,中小企業日常經營所需獲取的資金相當一部分都應該來自于上游和下游企業的商業信貸,只不過大部分商業信貸的體現形式不是貨幣。
相對于歐美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中國的貿易信貸水平是非常低的。根據新華社對其征信數據庫的統計分析,中國企業的資金來源中,企業間貿易信貸所占的比例為10%左右。而歐美國家普遍達到25%左右。低水平的貿易信貸嚴重制約著企業和國民經濟的發展。
貿易信貸的發展是一個基于市場機制的系統工程,受制于法律和政策環境、貿易信貸風險轉移機制、市場競爭及貿易信貸提供者(主要為供應商)的信貸管理水平、社會征信服務和收帳服務的發展、金融機構對貿易信貸的支持機制等多個因素。
現時的法律和政策環境的很多內容沒有充分顧及到貿易信貸對中小企業發展和整體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法律對于應收帳款這種特殊流動資產的物權特征和轉讓程序等方面需要做出進一步的安排,以適應貿易信貸發展的需要。在政府所擁有的企業信用信息的開放力度、收帳服務的政策限制、信用保險市場的進一步開放等方面,政府應該采取更加積極的措施。保理作為一種特殊的整合信息、風險評估、應收帳款管理和應收帳款融資的特殊服務,應該允許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
貿易信貸的發展和市場環境有著密切的關系。只有在供大于求的市場競爭環境下,貿易信貸才成為一種必要。同時,企業征信行業的發展水平以及貿易信貸提供者管理貿易信貸的水平也對貿易信貸的發展發揮著重要影響。
金融機構對貿易信貸的支持目前也極其有限,銀行貿易信貸產品過于單一,紛紛推出的所謂保理服務并沒有深入貿易信貸的鏈條之中,更多地只是停留在應收帳款票據的貼現上。一方面,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在管理貿易應收帳款方面仍然處于摸索狀態。另一方面,金融市場的競爭仍然不充分也是一個主要原因,沒有能夠迫使金融機構采取更加積極的措施開發更多的面向貿易信貸的產品和服務。
總之,貿易信貸的發展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努力,也蘊涵著的巨大商機。
我國中小企業資金來源構成分析圖(如圖1)
如圖1所示,我國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中股東投資和自有資金占將近60%,而本應作為重要資金來源的企業間貿易信貸卻只有8%。其中我國中小企業所獲取的企業間貿易信貸主要是從供應商處獲得的。相比較于從銀行借貸,中小企業從供應商處獲得資金支持要容易和方便很多,且無需支付任何財務費用。且企業獲取的企業間貿易信貸越多,其對銀行信貸的依賴就越低。
各國貿易信貸占中小企業資金來源比例對(如圖2)
如圖2所示,我國貿易信貸發展水平很低,對中小企業經營資金的支持非常有限。
企業間貿易信貸的鏈條關系(如圖3)
從圖3的鏈條關系可以看出,大企業比小企業更容易從銀行獲得貸款,也較容易進入資本市場。而出于競爭和發展的需要,大企業經常需要給予中小企業較充分的貿易信貸(賒銷和訂貨預付款)。
貿易信貸的支撐體系(如圖4)
如圖4所示,完善的貿易信貸機制需要法律和政策環境、企業信貸管理機制、貿易信貸風險轉移機制、企業征信和收帳服務體系、金融服務體系等的支撐。
法律和政策環境
1.企業間貿易信貸需要完善的法律體系作為保障。
2.法院的獨立審判權應該得到充分的尊重,杜絕行政對經濟訴訟的干預,杜絕地方保護。
3.法院判決的有效執行是企業間貿易信貸債權人的最終救濟手段。法院判決執行的力度仍然需要進一步加強。
4.應收帳款資產應該受到《物權法》的充分保護。可考慮建立應收帳款資產質押登記制度。
5.《合同法》中關于合同債權的轉讓制度已經有了很大改進,但合同債權轉讓的通知制度仍然比較粗放,需要進一步細化。
6.與貿易信貸有關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務的市場準入限制有待進一步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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