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冊登記。由申請簽發普惠制產地證書的企業(公司)事先向當地商檢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登記時須提交下列證件:
1.經營出口業務的批準文件;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3.由申請簽證單位法人代表簽署的、委托該單位人員辦理普 惠制原產地證書申請及手簽事宜的委托書一份,及被委托之手簽人免冠半身一寸近照兩張。上述證件,經商檢機構初步審核后,發給《申請簽發普惠制原產 地證書注冊登記表》和《普惠制FORMA原產地證書申報人注冊登記卡》各—式二份,由申請單位如實填寫,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上 述表格遞交商檢機構審核。
商檢機構確認該單位具有申請簽證資格后將準予注冊,申請單位應在同時交付規定的注冊費。之后,由商檢機構在指定時間內,對普惠制申請手簽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后,簽發申報證件。申報人可在當年度內憑證向各地商檢機構辦理普惠制 申請簽證業務。注冊地商檢機構每二年對已注冊單位及申請手簽人員進行復查。
(二)、申請出證。申報手簽人在本批貨物出運前五日到商檢機構辦 理申請事宜。申請時一般應提交:
1.《普惠制產地證書申請書》一份;
2.出口商業發票(副本)一份;
www.bgyedu.com 3.裝箱單一份;
4.普惠制產地證書一套;
5.對含有進口成份的出口商品申請簽證,申請人應填寫《含進口成份商品成本明細單》;
6.商檢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關單證(如信用證、合 同、報關單等),并如實解答商檢機構提出的有關問題。對首次申請簽證的單位,商檢機構將派員到生產現場作例行調查。對非首次申請簽證的單位,商檢機構對申報內容有疑問,或認為有必要時,也可派員對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抽查。作上述調查后,商檢機構將填寫《出口企業(或生產廠)普惠制簽證調查記錄》,以此作為是否同意簽證的依據。被調查或抽查的單位有義務積極協助商檢人員進行查核,提供必要的資料、證件和工作條件。
(三)、簽發證書。商檢機構在調查或抽查的基礎上,逐一審核申請單位提交的有關單證,無誤后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交申請單位。
〖注〗 產品所用的原料或零部件全部或部分是從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進口,并已在上述四國交納了出口關稅,產品銷往該四國,并按規定能夠享受普惠制優惠待遇時,申請單位還需提供該四國公司或商社簽發的有關原料、零部件的出口商業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