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監管條件是指入境貨物通關單是國家對實施進境檢驗疫的貨物許可進境的證明
海關監管條件B(出境貨物通關單)
一、含義及特點
出境貨物通關中是國家對實施出境檢驗檢疫的貨物許可出境的證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進口商品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
1.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口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另文下達)范圍內的出口貨物(包括轉關運輸貨物),海關一律憑貨物報關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
2.對于出口到美國和巴西的貨物,如確需使用木質包裝的,在貨物出口前,也口企業須向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根據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制定的有關規定,監督除害處理單位對木質包裝進行檢疫處理,經除害處理合格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熏蒸/消毒證書”;出口企業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未辦理“熏蒸/消毒證書”出口產生的后果,由出口企業自負。
海關監管條件問題
法檢即法定檢驗。就是指報關單上面的監管條件是A(進口)或B(出口)的貨物,在報關的時候必須向海關提供商檢局的通關單。如果沒有A或B,就不算是法定檢驗貨物。報關時候不需要提供通關單。
商檢,正確意思是商品檢驗的簡寫,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內容的一部分。但平時業內人士對所有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都會稱呼其為商檢,其實此處商檢的含義應為:動植檢疫,商品檢驗,衛生檢疫即三檢。
任何進出口境貨物都必須做商檢。但是并不一定是法檢。
這點很重要,也是很多人混淆商檢,法檢的概念的原因。
只有滿足以下條件的貨物才需要做法檢(法定檢驗)
1、目錄內規定要求做法檢的貨物
2、美,日,韓及歐盟的貨物
3、特定減免稅證明的貨物
4、其他需要法檢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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