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我司為外商投資企業,現擬進口設備,
現資訊如下問題:
1.現需憑哪些資料向海關申請減免稅?
2.據了解,對設備還有技術參數有一定要求,見2008版國內投資項目不予減免稅商品目錄。該表中的某一設備參" />
黃埔海關: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減免稅
問題標題:減免稅
問題內容:我司為外商投資企業,現擬進口設備,
現資訊如下問題:
1.現需憑哪些資料向海關申請減免稅?
2.據了解,對設備還有技術參數有一定要求,見2008版國內投資項目不予減免稅商品目錄。該表中的某一設備參數有多項的,是否要求該設備全部指標內容都不在其內方可申請?否則若列入該目錄則不能申請減免稅?
盼能盡快回復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 經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投資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核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屬于鼓勵類項目的企業辦理進口設備的減免稅申請手續時需提供的資料請參閱署令[2009]179號有關規定或具體咨詢主管地海關。 對于屬于總署(2008)29號公告范圍的設備,在《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中有多個(兩個及以上)技術指標的商品,如其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技術指標優于《目錄》中相應商品的限定技術規格,即可認定為不屬于《目錄》內商品,可予辦理免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