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0874]
問題標題:關于留學回國人員購買減免稅私家車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咨詢下留學回國人員購買私家車的具體免稅政策,還有詳細流程。我是2010年12月完成學業回國的,請問對我來說最遲的申請時限是什么時候?申請時需要什么材料?謝謝解答!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留學人員購車的適用范圍: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注冊學習和進修(包括出國進修、合作研究)期限在1年以上學成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留學人員學成后在外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年,并須自入境之日起1年內向海關提出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的申請。經海關批準,留學人員憑下列證明購買供個人自用的免稅國產小汽車1輛。留學人員購車所需資料(正本及復印件):(1)留學人員的有效護照;(2)駐外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3)公安部門出具的境內居留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及復印件);(4)留學人員提供的境外畢(結)業證書或者國外大學的邀請函,國內教育主管部門的認證材料;(5)《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6)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單證。具體請以主管地海關審查驗核后確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