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4741]
問題標題:企業名稱變更后海關注冊編碼是否也變更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為廈門海滄區的一家企業。請問如下問題: 1.企業名稱變更后要到哪里辦理新的海關注冊編碼證書?需要準備好哪些資料? 2.企業名稱變更后原來在海關備案的注冊編號是否也是變更? 3.報關報檢專用站及蓋核銷單用的條碼章是到海關重新刻章嗎? 盼答復。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你好。請到注冊地海關辦理各種手續。注冊登記變更注意事項及所需材料: 1、變更的注意事項:報關企業取得變更注冊登記許可后或者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單位名稱、企業性質、企業住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海關注冊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自批準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注冊地海關辦理變更手續;逾期海關將按規定予以警告,責令其改正,并可以處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2、應當遞交下列資料: (1)《報關單位變更申請表》;(2)直屬海關注冊登記許可變更文件復印件(報關企業涉及許可項目變更的提供); (3)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4)變更后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港、澳、臺、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進出口收發貨企業提供)或《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加工生產企業提供);(5)變更后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批準證書》或《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表》復印件(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提供);(6)企業董事會決議或企業內部公告(涉及人員變更的提供)復印件;(7)《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明書》或《進出口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或《對外加工生產企業海關登記書》;(8)《報關單位刻制報關專用章及備案聯系單》(變更企業名稱、海關編碼的提供);(9)填寫完整的《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涉及人員變更的填寫)和《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10)海關監管所需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