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4157]
問題標題:國內貿易業務 加工貿易業務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 根據海關總署第195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 第九條 加工貿易企業應當將加工貿易貨物與非加工貿易貨物分開管理。這句話該如何理解?我司現在國內貿易(即國內采購料件生產的成品在國內銷售),又有加工貿易業務(即進口保稅貨物連同少量國內采購料件生產的成品返銷出口),那么我司的這種經營模式中:非加工貿易貨物是指國內貿易業務的貨物嗎?加工貿易貨物是指進口貨物和使用的少量國內采購料嗎?也就是保稅與非保稅貨物? 我司的原料倉是否需先分成國內貿易業務用料和加工貿易業務用料, 加工貿易業務用料中的保稅與非保稅貨物也需分開? 還是不管是用于國內貿易還是加工貿易業務用料僅分為保稅與非保稅即可?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不管是用于國內貿易還是加工貿易業務用料僅分為保稅與非保稅即可,保稅料實際就是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尚未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的原材料,如果材料中已經繳納了進口關稅、增值稅或含有國內流通環節的增值稅,那就是非保稅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