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關:關于二手汽車的進口
問題內容:尊敬廣州關員,您們好! 現在我有件比較急的事要問,那就是關于二手汽車的進口。是這樣的,我們的客戶保定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從國外進口一些二手汽車,用于研發,由于客戶要進的這款汽車在國外沒有新的(也就是相當于停產這個意思)。我們知道二手汽車是國家禁止進口的,但我們是以暫時進出口的貿易方式來進口,
問題如下:
1,這樣的貿易方式進口有沒有限制,要是有限制,那么需要滿足什么條件才允許進
2,要是以整車的形式進不行,那么可以以散件的形式進嗎?要是可以,需要滿足什么條件?辦理程序是怎么樣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 157 號第三條 暫時進出境貨物的范圍之中的第四條,我們正好符合這一條;而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48號 第七、關于暫時進出境貨物的限制之中的第二點:“(二)二手(舊)汽車、右舵車禁止進口。對經審核符合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并提交國家主管部門相關證明文件的,可以辦理暫時進境手續,但期滿必須復運出境。這就是說,二手(舊)在符合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并且提交國家主管部門相關證明的情況下還是可以進口的,那么需要符合什么樣的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以及需要提交什么樣的國家主管部門證明文件呢? 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57號 第三條暫時進出境貨物的范圍第一款第(十二)項,“海關批準的其他暫時進出境貨物”,該條款內容是指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和特殊需要。因此,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48號第七點“關于暫時進出境貨物的限制”的第(二)款明確了“二手(舊)汽車、右舵車禁止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