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941]
問題標題:拱北海關公告2002年第7號
問題內容:關員:你好!在現場海關看到一則公告(2010年第1號),拱北海關從5月1日起停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拱北海關2002年第7號公告》。請問,第7號公告的相關內容。因無法從網站上查詢到。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來源:報關員培訓網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拱北海關公告 2002 年第 7 號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外商投資企業為生產內銷產品進口的原材料,可直接在口岸海關辦理進口報關手續,不需再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加工貿易 A 手冊。 二、外商投資企業為生產內銷產品進口的原材料,應持憑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 《 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內銷產品原材料進口審批表 》 以及其他相關資料辦理進口報關手續,海關按一般貿易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三、我關此前制發的加工貿易 A 手冊同時停止使用,外商投資企業如需繼續進口原加工貿易 A 手冊項下的原材料,可憑該 A 手冊項下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 《 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內銷產品原材料進口審批表 》 及其他相關資料辦理進口報關手續。請相關企業于2002年 8 月 31 日前將未進口完畢的加工貿易 A 手冊交回主管海關辦理核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