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120]
問題標題:減免稅貨物補稅解除監管
問題內容:我公司已按照浦東海關關于《減免稅貨物補稅解除監管辦事指南》,進行申請減免稅補稅,遞交了規定的材料。但現在只給我公司開具《減免稅補稅聯系單》,而不是《辦事指南》上的《減免稅貨物補稅通知單》。也不告知接下去原因。要我公司自己聯系報關公司接下去辦理補稅手續。這是怎么回事啊?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由于海關系統調整,原《辦事指南》中的《減免稅貨物補稅通知單》已改名為《減免稅貨物補稅聯系單》。企業憑海關出具的《減免稅貨物補稅聯系單》,自理或委托代理進行報關、完成補稅手續,海關審核后將出具《減免稅貨物解除監管證明》。如有疑問,請聯系浦東海關稽查處稽查科沈蔚,聯系電話:6889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