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1689]
問題標題:個人物品從英國海運到青島都需要什么手續?
問題內容:本人現在英國學習,有些不用的物品和衣物想通過海運的方式托運回在青島的家中,但我又不清楚國內海關的手續問題,一直沒有托運。還有就是我本人在短時間內不可能回到國內,那我的個人物品有辦法托運嗎?如果可以的話,在手續上應該怎么辦理?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不準進境或出境。海關按《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分類表》規定的范圍驗放。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不得攜帶進出境。進出境旅客可以自行辦理申報納稅手續,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申報納稅手續。接受委托辦理申報納稅手續的代理人,應當按照《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對其委托人的各項規定辦理海關手續,承擔各項義務和責任。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應當在進境時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核準后,自旅客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含6個月)運進,分離運輸行李與攜帶進境的物品合并計算驗放。鑒于你本人短期內不能回國,上述物品不能以分離運輸行李方式運回。因此只能以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為限,限值人民幣1000元,免稅額為人民幣500元,超出上述免稅額的,僅對超出部分征稅進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