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2527]
問題標題:禮品入境是否還需要繳納關稅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哥哥要把他的電吉他送給我(07年購買于日本),他現在要把這把吉他送給我,他需要自己回來送給我來免稅么?還是可以通過國際郵寄形式郵寄到我家呢?還說只要入關就要按照現在的價格來核算交稅么?因為是很早買的跟現在價值也不同所以很特此詢問。希望得到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攜帶入境,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郵寄入境,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上的,海關一律計征。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海關按照物品實際報驗狀態,根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對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適用稅率。樂器稅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