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038]
問題標題:我單位有一馬來西亞員工,工作多年,想帶車自用?可以嗎
問題內容:我單位有一馬來西亞員工,工作多年,想帶車自用?可以嗎? 需要哪些手續,具體流程是什么?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三資”企業外方常駐人員進境車輛,提交以下單證: 1、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聯(公司蓋章、申請人簽字); 4、身份證件:(1)常駐人員護照,需貼有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許可;(2)外國人就業證。(3)上述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5、車輛提單和裝箱單原件及復印件(收貨人應為車輛進境申請人)。請持上述材料至北京海關業務二處辦理申請手續,地址:朝陽區東四環中路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