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9599]
問題標題:供研究用電子產品
問題內容:您好,請問從新加坡隨身攜帶,供研究用的電子產品(新加坡制造)需要辦何手續?需要什么文件才可以把電子品帶入上海內。經數量少過10件,非貿易用途。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第72號公告,進境旅客攜帶貨物、貨樣、廣告品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您也可直接咨詢12360服務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