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9428]
問題標題:進口設備再出口需要辦理出口許可證嗎?
問題內容:請問從日本進口的數控加工中心和車床再出口的話,需要辦理出口許可證嗎?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由于數控加工中心和車床涉及的商品種類繁多,監管條件不一,僅憑您提問中的描述難以確定出口監管條件。根據商務部發布的《2013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數控加工中心和車床不屬于“出口許可證”管理范圍,出口時無需提交出口許可證。根據商務部發布的《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部分數控加工中心和車床屬于該目錄管理范圍,根據《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條“以任何方式進口或出口,以及過境、轉運、通運《管理目錄》中的兩用物項和技術,均應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或出口許可證”,包括您提問中所述的進口后再出口的情況也需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因此請您針對擬出口的數控加工中心和車床結合《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進行核對,以確定是否屬于該目錄管理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