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稅征管司下發通知,停止征收進口減免稅和保稅貨物海關監管手續費。該通知規定,從即日起,對進口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不再征收海關監管手續費。此前,原政策規定三資企業從事減稅、免稅和保稅業務不征收監管手續費,而非三資企業從事相關業務則要征收一定的監管手續費,收費標準為商品完稅價格的1‰-3‰。 該政策的出臺受到了非三資企業的好評,認為這是逐步取消三資企業“超國民稅收待遇”的重要體現。取消監管手續費,表明國家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為內資企業創造了一個平等的法律地位,一個公平競爭的法制環境。
據測算,在原政策環境下一個從事相關業務的中小型企業平均每年要繳納100萬元左右的監管手續費,而這部分手續費直接來源于企業的稅前利潤。取消監管手續費將直接降低企業在減稅、免稅和保稅業務方面的成本,增加利潤空間,從而提高其競爭力。